[人大副主任骆国清作报告][检察院:22名县处级干部落马][法院:为农民工讨薪3700万][我对代表说]"/> 泉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泉州要闻 - 东南网泉州频道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qz.fjsen.com 2012-01-08 09:19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徐钢黄少萍等出席 骆国清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林贻华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李建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讯 (记者陈凌鹭 陈玉珍)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骆国清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贻华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应到会代表502名,出席昨日上午会议代表466名。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家富主持会议。

会议执行主席陈家富、林大穆、傅圆圆、洪辉煌、孙增福、苏庆赐、林万明、郑灵、洪自强、张永宁、陈荣法、肖汉辉、朱团能、林锦明、吴深生、樊晓本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钢,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黄少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骆国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海基,市委常委沈耀钦、许昆贞、刘卫国、陈庆宗、尤猛军,泉州军分区司令员林俊其,市领导周真平、陈全顺、吴群德、吕竞、洪泽生、潘燕燕、林伯前、陈荣洲、付朝阳、林锐,主席团常务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远东,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建生,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建辉、陈灿辉,主席团其他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贻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和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欧秀珠,华侨大学校长贾益民,泉州师院院长黄子杰,老领导王继超、尤垂镇、涂瑞南、薛祖亮、吴汉民、宋长青、王文泰、张贻伦、魏坚、黄源水、颜伟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春林等在主席台就座。

骆国清在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过去的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泉州市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较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的作用,为推进海西经济区和现代化泉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1次,主任会议6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57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86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6人次;授予吴仪同志“泉州市最高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泉州电业局“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审议通过与法国埃罗省建立友好城市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致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三、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四、认真督办人大议案决议,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五、加强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六、努力推动地方政权建设,夯实基础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骆国清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市人大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两个加快”、推动跨越发展为主线,积极促进产业、港口、城市联动发展;致力促进社会更加和谐进步;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本次大会选举任务为:选举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28人;选举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8人;选举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