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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至初六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泉州25人被拘

qz.fjsen.com 2012-01-29 09:0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陈祥木)除夕至正月初六,63人因违反规定在泉州中心市区“禁炮”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而分别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传唤、训诫、罚款等处罚,其中有25人被拘留。

正月初一零时许,丰泽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出警时注意到,市区泉秀街附近突然响起了阵阵烟花爆竹声。民警循声前往查处,结果当场将一名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中年男子逮个正着。结果,这名极不配合检查的中年男子随后被处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正月初三1时20分左右,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鲤城公安分局民警发现,市区涂门街附近,随着一阵阵震天响的烟花爆竹声,一串串五光十色的礼花炮冲天而起,在夜空中显得非常显眼。民警们循声追迹,结果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者是涂门街附近某民宅一家人所为。当时,除了正在燃放的一箱名为“步步高”高级礼花的烟花爆竹外,地上还排放着一箱正准备燃放的同类礼炮。屋主林某不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还阻挠执法民警执行公务,因此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悉,63名违规市民中,其中25人因情节严重且阻挠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在受到经济处罚的同时被处以5至10天的行政拘留,另外38人则分别受到公安执法机关的训诫、留滞、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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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市、县(市、区)两级治安部门扎实开展“禁炮”工作,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烟花爆竹案件,营造良好的“禁炮”氛围。泉州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烟花爆竹案件383起396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500余箱。

责任编辑:庄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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