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16岁双胞胎姐妹爱"冒险" 两年十进派出所
姐妹俩在派出所,谈起偷钱的经历,还颇觉自豪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2月22日讯(记者 涂传之 田米 通讯员 黄嘉兴 文/图)
时间:昨日
辖区:泉港上西边防派出所
小红、小华(皆为化名),是一对双生姐妹花,10多天前刚度过16周岁生日。即使被抓到派出所,也能你言我语,嬉笑打闹,毫无忌惮。
这对活泼的双胞胎姐妹,是泉港后龙镇一带有名的“混世小魔王”。从最初的小偷小摸,到入室偷窃数千元,两年十进派出所。而这次,她们白天入室,偷走一名老人的钱后被追讨,无法还钱,自己打电话给民警“求处理”。
昨日,记者在派出所与她们面对面,试图挖掘两人“扭曲”的青春。
她们的冒险
对于姐妹俩而言,目前的人生就是偷东西和四处游荡,她们喜欢这样的“自由和冒险”。
一偷再偷:“那老头太老了,追不上我们”
“10次!”在派出所,两人笑嘻嘻地伸出10个指头比着,她们对“请进派出所的次数”记得相当清楚。
当然,她们偷东西的次数远多于10次,具体多少次则没人记得清。因为是一对双胞胎,所以两人“首进宫”的情形,民警记忆犹新:2010年3月,偷了派出所旧址上的很多废铁。
那时,她们刚刚14岁。此后,她们便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有时偷了别人几十元被抓进来,有打的不给钱被司机送来。上西边防派出所留有记录、案值较大的有3起,都是入室偷窃,分别是偷了600元、2900元和1200元。
2月19日,姐妹俩自己打了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原来,姐妹俩前两天又入室偷了1200元,失主发现后上门讨要。此时的姐妹俩早将钱挥霍一空,没辙,只好报警请求“警察叔叔”帮忙,民警只能用警车将她们从莆田的母亲家中接回来。
“第一次偷很怕,不过姐姐说我不干的话,她就一个人拿钱了”,小华笑着说,“以后就不怕了。有次姐姐被屋主发现后遭到暴打,可我们不怕,身上没钱就偷。”两姐妹颇觉值得夸耀,不断挥手打断记者提问,争相描述干过的“大案”。
从最早偷些废铁换钱,偷自家钱,再到入室行窃,两人胆子越来越大,即使屋内有人睡觉,两人也敢拉出别人床头的衣服,一个一个衣兜地翻过去。“前几天偷1200块,老头没关门,我们就进去了,偷完出来时被发现,我一边笑一边叫妹妹赶紧跑。”话没说完,两人笑倒在一起:“那老头太老了,追不上我们”。
记者问,偷老人的钱不会良心不安吗?姐妹俩止住笑,开始沉默,几分钟后,小华说了句,“这有什么?”
晃来晃去:“男友有妻子孩子,可我不在乎”
她们从7岁开始读书,4年里多次被父母“扭送”到学校,也愣是没读完一个学期的书。
姐妹俩说,从小不爱读书,但“爱离家出走,爱到处晃来晃去”。
昨日上午,刚被派出所送回家中的姐妹俩,又从母亲眼皮底下溜走了,最后被家人找回。
没事溜出门搭辆摩的,姐妹俩就会晃上一整天,“有事就看看热闹,没事看看风景也不错”。姐妹俩说,去年大年初一,瞒着家人跑到莆田,无处可去,最后竟拜在一家莆仙戏班学艺。被母亲费劲找到后,自由惯了的姐妹俩竟哭着求母亲答应她们学唱戏,母亲无奈同意交了学费。可到10月,班子里一出戏还没结束,两人就带着一脸戏妆跑回了泉港。
这次,是戏班成员怀疑她们偷了手机。
“那次我们真没偷!他们逼得紧,我们就承认了。跑那天戏唱了一半,我们摸到后台,穿着戏服就坐摩的回泉港了。”小华觉得,平时偷了东西自己承认,但不能被人诬陷,“那是另一码事!”
姐妹俩自称姐姐小红“主外”,妹妹小华“主内”。“混社会”的日子中,小华沾染了许多不良习惯。两人前后偷了至少数千块钱,可当被问起钱的去处时却一脸茫然。
小红说,小华在莆田交往了一个“男友”,认识头晚就被带去娱乐场所抽烟喝酒,“男友有妻有儿,可我不在乎”。
她们的家庭
父母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姐妹俩对家的概念是这样的:母亲啰唆,爱管人;父亲打人不管人。
父亲:村民口中的“好人”始终没露面
姐妹俩的父亲老张近在邻村,却始终没露面。
民警印象中,老张是个做泥水的,“在村里口碑不错,对两个女儿不怎么看重,比较爱家里那个小儿子”。
姐妹俩对父亲的感觉,有点错乱。“我们每次被警察送回他那,他有空就打,没空就把我们关阁楼上”,姐妹俩说,父亲打人时虎着脸,用棍子下手很重,直到爷爷奶奶说“打伤了还得自己出钱医”才肯罢休。
尽管如此,两人宁愿去爸爸那儿,因为“他平时不管,我们爱去哪就去哪”。
母亲:还是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到派出所
昨日上午,姐妹俩的母亲王女士从莆田赶到派出所。她近两年开始做布料生意,多次来此领人。她总希望,每次来派出所是最后一次。
这次,她显得比较紧张,在值班室正襟危坐,一个塑料袋里装着给女儿吃的零食。
王女士开口就怨“她们爸爸不管”。王女士说,夫妻本来闹离婚,一对女儿还爱“闯祸”,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平常也不会让孩子缺吃少钱,却很难教育女儿,“越是把她们锁在家中,她们越是要跑”。
“偷别人钱,一两百的我就还了;到处跑,我也到处找;给她们找工作,干了不到半个月就说累”。
她们的未来
她们可能先被送劳教,但劳教之后的路该怎么走呢?
明天:监护人同意,或将送去劳教
姐妹俩曾偷窃数次,因年龄或金额问题没有处理。但这次,姐妹俩都已满16周岁,主犯小红将被惩罚。
“每次都送回家,她们对法律没概念,对人身自由被限制也没概念”,民警说,“屡教不改,惩罚也是一种教育”。
昨晚,办案的民警说,姐妹俩的父母都表示无力管教,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姐妹俩有可能会被送少管所劳教。
以后:回去学唱戏?心中也没底
16岁生日,她们正在想怎么搞到钱。搞钱犯了事要劳教,劳教后怎么打算呢?
姐妹俩都摇头。小华说,打算今年再回莆田去学唱戏,再之后呢?“先这么过着呗”,小红说,她们心中没什么底。
记者问,没钱是否还会偷?姐妹俩保证说,不会再偷。但是,她们说不出离开父母后靠什么养活。
小红开妹妹的玩笑,“你可以去找你那个‘男友’。”小华一本正经地说,“他又没有我想要的”。
□专家分析
单靠打骂,只会“好了伤疤忘了疼”
国家级资深心理咨询师、泉州心怡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徐雪娜分析,姐妹俩偷窃屡教不改,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两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心智尚未成熟,偷窃带来满足感,使得一犯再犯。另一方面,小学一二年级是孩子行为养成期,但两人自幼家庭动荡,父母分居,自幼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而长期混迹,虽然培养了逆境生存能力,但道德感、荣辱感都丧失了;久而久之,性格缺陷被放大,形成一定人格障碍。出现问题后又单纯靠打骂,只会“好了伤疤忘了疼”。
徐雪娜说,屡教不改送劳教,不失为一个好的教育办法。
她说,失去人身自由也许会让这样的青少年产生触动,“但关键在于劳教后家庭教育要跟上”。她说,“并不乏单亲或者分居家庭的成功教育案例,该案例中,正确的家庭教育引导和把握,是最重要的力量;其次,也可以辅以心理咨询师的开导。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是监护人、民警或心理咨询师一次谈话就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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