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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分配工作方案

qz.fjsen.com 2012-03-13 06: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三、申请审核程序

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购买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包括领取申请表、申请、审核、公示四个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一)领取表格

1、宣传发动:市住房分配工作组制定申请、审核、公示、分配日程安排计划,并通过本市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应按照市住房分配工作组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发放表格:所有申请购房对象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住房分配工作组领取《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购买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购对象应当详细了解填表内容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

申请购买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应由申请对象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单位签字盖章后,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提交市住房分配工作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全部采用A4纸张。申请对象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购买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家庭户口簿或户口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含家庭全体成员)一份;

(3)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夫妻结婚证(如离婚则应提供相应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家庭住房情况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家庭所有成员年收入证明一份。

(三)审核

1、受理: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所在单位要对所涉申请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由所在镇(街道)把初审合格并盖章签署意见的全部申请资料报送市住房分配工作组。

2、审核:市住房分配工作组接到申请资料后,由审核小组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审核组书面通知申请对象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审核组应在石狮日报及申请对象所在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单位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住房分配工作组予以登记。

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住房分配监督组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复查复核,确属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取消其申购资格。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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