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工资协商指导员上岗 社区配安全生产监管员
东南网-石狮日报3月17日讯(记者 李重振) 为进一步在石狮市深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市总工会去年来不断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50多名企业工会干部获得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证。
据市总工会有关人员介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指导企业工会和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政策法律知识服务,帮助规范工资协议文本,参与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促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节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对企业职工方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协商代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谈判能力;参与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一段时间以来,市总工会大力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着力破解“不愿谈”、“不会谈”、“不敢谈”难题,350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上岗”后,将大大提高用人单位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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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员每个村(社区)至少须配备一名
东南网-石狮日报3月17日讯(记者 陈平 见习记者 吴明晓 通讯员 熊凯)昨日,记者从市安委会了解到,本月前,石狮市每个村(社区)至少要配备1名安全生产监管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据介绍,石狮市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指定1名干部负责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分管。按要求,在2012年3月30日前,指导辖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安全生产监管员,人口在5000人以上或GDP超2亿元的村(社区)不少于2人。对配备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落实不到位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此外,对于安全生产监管员的选聘,将采用“村选、镇聘”的办法,经推荐、考核、审核合格后,须公示并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聘用期一般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