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四口人电动车上高速 开出首张非机动车罚单
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林富平)一家四口分乘两部电动车,在泉三高速上疾驰,如此啼笑皆非的一幕让高速交警为他们捏了把冷汗。为此,高速交警开出首张对电动车的处罚单。
前日中午,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了两男两女骑着两辆电动车在泉三高速公路上行驶,似乎不太理会其身边高速行驶且不断鸣笛的车辆,处境十分危险。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是不能上高速的,非机动车也不能上高速。
在将两辆电动车引导到泉州南出口后,民警发现,骑电动车的原来是一家人,李先生家住在晋江池店,他的女儿还是一学生,父女两人骑电动车载着家人从晋江入口上高速,说是要去买瓷砖。
民警对这一家人进行了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对他们开出了泉三高速通车以来,针对非机动车的第一张罚单,每辆车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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