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疼就医后成截瘫 医院赔14万再遭索赔200万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黄丽丽)脖子疼,小琦到丰泽浔美医院就医,医生为他进行颈部推拿。推拿中,他剧痛难忍,最终演变成高位截瘫。丰泽法院判定医院在治疗中存在过错,需赔14万余元。近日此案再起波澜,因涉及伤残赔偿问题,小琦再提约200万元赔偿。昨日,双方在法院的见证下,选定伤残等级鉴定机构。
脖子疼
就医后成截瘫
今年13岁的小琦,如今只能天天待在家里,再也无法去学校了。很小的时候,他就离开江西到泉州,与打工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并在丰泽区一小学读书。
2010年12月14日上午,正在上课的小琦因脖子疼痛,在母亲陈女士的陪同下,到医院治疗。医生徐某华接诊了他,认定小琦落枕,对他进行颈部推拿。
在起诉中,陈女士称,医生动作粗暴,小琦疼痛加剧,要求医生轻点按,然而医生不顾他的感受,反而大声呵斥要求他忍耐,并要陈女士帮忙按住孩子的身体,小琦疼得大叫。治疗中,小琦突然无法站立。徐某华见状将小琦抬到病床,小琦随即出现双上肢乏力、双下肢活动障碍等症状,且小便也不能自解了。
见情况糟糕,徐某华安排救护车将小琦送往解放军180医院。该院诊断小琦伤情为颈髓损伤并高位截瘫,建议转院。当日下午,小琦紧急转至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医院诊断他伤情为颈胸髓损伤伴截瘫。在福州治疗到2011年7月23日,小琦花掉了20多万元,可病情未根本好转,医院建议还得继续治疗。
有过错
医院判赔14.5万
在小琦的父亲和母亲看来,小琦落到截瘫的局面,完全是在浔美医院治疗行为不当。
2011年1月24日,小琦作为原告,他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将浔美医院告到丰泽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约260万元。医院称自己没错,不愿意赔偿。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去年7月19日,鉴定结果认为,浔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医院医疗过错与小琦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参与度拟为30%-40%。此外,小琦出现截瘫的情况,跟自身此前患有疾病的可能性难以排除。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琦到浔美医院就医,双方形成了医患合同关系。医生在医疗过程中,负有预见医疗行为结果和避免损害结果发生的注意义务。医院未能尽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小琦尚在治疗中,无法对伤情进行鉴定,法院只对医疗费用作出处理,去年10月份,法院一审判浔美医院赔偿小琦14.5万余元,医院已付清赔款。
因伤残
再提200万元索赔
近日,小琦再次起诉,要求浔美医院赔偿约200万元。
据悉,小琦自身委托的鉴定机构对他的伤残进行评定,结论为他属二级伤残,护理依赖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期限为20年。
浔美医院方面对该鉴定结论意见甚大,不予认同。因伤残等级需由双方认同的机构进行鉴定,昨日法院组织双方选定鉴定机构。
- 2011-09-27“准妈妈被堕胎”续:按医疗纠纷最高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