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南安一女子剖腹产后大出血 为救命子宫被摘

qz.fjsen.com 2012-03-30 10:02  俞志村 谢向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30日讯(记者 俞志村 谢向明 实习生 蒋晓彬)产后大出血,院方征得家属同意后,切除了产妇黄女士的子宫。

为黄女士接生的是南安码头中心卫生院。据南安市卫生局介绍,该院是一级助产技术机构;泉州市卫生局郑副局长介绍,通常情况下,不提倡一级助产技术机构做剖腹产手术。

产后大出血 子宫被摘除

昨天傍晚,躺在卫生院病床上的黄女士默默无语,黄女士母亲抱着刚出生的女婴不停落泪。黄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介绍,妻子孕期,每周都到该卫生院检查,手术前一天,也做了B超等检查,一切正常。

3月14日上午9时许,妻子到卫生院准备生孩子,医生称预产期已过两周,下午3时为妻做剖腹产。因院方联系的一名院外医生一直没空,剖腹产到当晚7点多才进行,当晚8时许,产下女儿。十几分钟后,妻子大出血,不切除子宫或有生命危险,院方将术后无法再孕等事项详细告知家属,李先生和岳母签字同意手术。

他们随后从南安市卫生局疾控中心了解到,南安码头中心卫生院是一级助产技术机构。李先生质疑院方不具备剖腹产资质,产妇因此丢了子宫。

一级助产技术机构 通常不提倡剖腹产

泉州市卫生局郑副局长介绍,常规情况下,不提倡一级助产技术机构做剖腹产手术,只有在应急救命的情况下才允许。

李先生的舅舅说,产妇当天到该卫生院时一切正常,并不存在应急救命的情况。

记者多次致电南安码头中心卫生院院长洪先生,他均未接电话。记者就此发短信询问,洪院长回复:他们救了黄女士母女的命,却遭遇这种结果,伤心极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