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宏福园骨灰迁移要收80元搬迁费? 市民质疑
【回应】殡馆所:骨灰转移费用于档案管理和后期检查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宏福园。泉州市殡馆所所长助理王玉印介绍,陈先生所说的并不是搬迁费,而是骨灰转移费。这笔骨灰转移费,指的是内移和外迁,这项收费是经过泉州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每个骨灰盒收取80元的迁移费。
王玉印进一步解释,骨灰迁移,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内部迁移,即骨灰楼上下层迁移;二是外迁至其他地方的骨灰堂。这笔骨灰转移费,主要是档案管理费和后期跟踪服务费。
王介绍,2004年出台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提出,遗体在殡仪馆火化的骨灰应寄存在殡仪馆的骨灰楼,需移放到其他经批准的存放地点的,须经县级民政局出具骨灰去向证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同意。私自取走或处置骨灰的,追究其责任。
因此,在日常管理中,他们对于每一份骨灰盒都得建档登记,包括日常祭扫将骨灰搬出,也得记录在案。同时,骨灰在迁移后,是否真正放置到批准的地方,他们还得进行后期的跟踪检查。
王玉印说,后期跟踪检查,也分成两种情况。一是骨灰迁移后,他们先与当地骨灰堂取得电话联系,确认迁移;二是每半年,殡馆所将组织人员分组,前往各县市区查看骨灰迁移情况。由于殡馆所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下属执法大队又没有经费和人员,80元的骨灰转移费,其中一部分就是人工成本。
物价局:考虑人工成本制定该标准考虑适时调整
然而,昨天下午,记者分别致电福州、莆田和漳州殡仪馆。三地殡仪馆均表示,只要手续齐全,寄存费缴纳齐全后,即可办理骨灰迁移,无需再缴纳其他费用。
就此,泉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经由他们审批的《关于泉州宏福园殡仪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中,确有一条关于骨灰转移费的项目,也是根据《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中的要求而制定的。
该负责人说,在此前的考察中,他们发现,泉州市确实每年都不同程度存在“骨灰装棺二重葬”现象,有市民将骨灰迁移后,直接进行“二次葬”,考虑到殡馆所还需前往各地实地查看迁移情况,有一定的人工成本,他们这才制定该项标准。
至于为何别的地方没有收取该项标准,该负责人回应,关于殡仪服务收费问题,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他们也将进一步调查,如果一年中办理转移的人数只是少数现象,并不占用过多的成本,在今后的定价调整中,他们也将考虑取消这一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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