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扶起跌跤阿婆反被诬 事主为证清白重返现场
律师
凭口述无法认定事实
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清洁分析认为,如果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事实,而现场也没有目击者、监控视频等直接证据,在这一情况下,倪阿婆仍主张林先生夫妇要对其摔倒受伤负责,就需提供证据证明林先生夫妇的电动车确实撞倒她,否则单凭其个人的口头陈述,不能认定林先生夫妇有撞人的行为。
反之,如果倪阿婆能够找到目击者,或交警部门认定林先生夫妇确实碰撞到老人的自行车,导致老人摔倒,林先生夫妇就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支付倪阿婆医疗费等费用,并对倪阿婆未来确实有充分证据可证明,由此次摔倒受伤引发的后遗症,给予医疗费用。
市民
呼第三者共同救助
倪阿婆究竟是被撞还是自己摔倒,这有待交警作出权威认定。不过,几年前南京彭宇案的判决给社会道德带来很深影响,对公众心理产生了负面影响,有人坦言路遇老人摔倒,难以再伸出援助之手。也有市民认为,这些案件毕竟只是个案,不能成为人们见危不救、摔倒不扶的借口。
市民刘女士说,作为一个公民,扶老人是一种基本的社会道德。但为了消除行善过程中的“风险”,如果遇到老人摔倒,她会现场大声呼喊,寻找第三者共同扶起老人,这样也可以和第三者互相作证。
法律界人士表示,一些公众可能高估了出手救人的风险。法律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受害人认为施救者就是侵权人,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施救者的过错。“仅仅由于我伸出援手就认为我是侵权人,这只是一种主观臆断,不能做这样的推定。”
万一好心施救真的被起诉了,律师建议,可以请目击者来作证,同时检查事发现场有没有摄像头,是否有视频资料。另外,在救助过程中可以用自己的手机拍照固定证据,及时与公安机关、医院联系寻求帮助,并积极协助寻找真正的侵权人。
读者朋友,如果您是第一现场的目击者,请与警方联系,或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以尽快让事情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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