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泉州出台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
干部“结穷亲”
山海“一帮一”
企业“出把力”
城乡“手拉手”
核心提示:
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经从解决温饱为主的阶段转入新阶段。如何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近日,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响了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市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凸显了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开发式扶贫的理念,更加注重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解决基本公共服务薄弱环节,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让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本报记者 郑意凡
锁定重点 不撒“胡椒面”
《意见》将2010年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22万人,列为扶贫开发重点帮扶到户的对象;将安溪、永春、德化3个县,及南安的东田、翔云、眉山、蓬华、九都、向阳、乐峰等,洛江的罗溪、虹山等乡镇列为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予以重点倾斜扶持。同时,继续扶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每年从市直有关部门筹措捆绑1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扶持20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
山海协作 帮扶“结对子”
《意见》多处体现结对帮扶的理念:
干部“结穷亲”:将全面建立贫困户结对帮扶制度,广泛动员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子,做到全市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山海“一帮一”:加强山海经贸和劳务协作,推行本市范围内山海协作结对帮扶,其中,晋江、石狮、丰泽对口帮扶安溪、永春、德化;沿海26个发达镇(街道办事处)结对帮扶安溪、永春、德化、南安、洛江的26个乡,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发展项目。
企业出把力:将广泛发动企业结对帮扶省、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鼓励引导企业到山区开设分厂、原料基地、加工点。每年从农业产业化发展预算资金中抽取一部分,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扶持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成效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城乡“手拉手”:组织一批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中小学对口帮扶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乡村中小学,每年选拔1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到贫困乡村开展支教活动;实施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每年组织医疗专家到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展义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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