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喝瓶正气水酒测就超标? 化验证明他真的喝酒了

qz.fjsen.com 2012-04-27 10:1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杨猛)“根本没有喝酒,就是感冒后喝了瓶正气水,哪有这么不讲理的警察?”四川男子杜某,在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前,强力辩称,无理取闹,最终在抽血化验下难逃惩处。昨日,杜某被处罚款1400元,扣18分。

前日下午4时,晋江交管四中队执勤人员在巡逻中,查获一部无牌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民警闻到从驾驶员杜某身上传来的阵阵酒味。对其进一步询问时,杜某却一直坚称自己只是因为感冒,喝了瓶正气水。

民警将杜某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为78mg/100ml。面对测试结果,杜某仍不肯承认其酒驾事实,并且情绪激动,大喊大叫,民警便将其送到医院抽血化验。

昨日上午,化验结果显示,杜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76mg/100ml。在证据面前,杜某终于承认自己确实是午饭时和几个朋友喝了一瓶多的啤酒,同时懊悔自己的失态表现。

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机动车未悬挂号牌多项违法行为,杜某共计被依法罚款1400元,扣18分。

据民警介绍,正气水一般每瓶只有15ml,其配料中虽含有微量酒精成分,普通人口服后三分钟内,酒精含量测试有可能会超标,但在五分钟后或经漱口,再进行吹气测试均不会超标;如果是抽血化验,更不可能因此出现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的情况。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