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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一小区女业主正要洗澡 物业竟有钥匙来开门

qz.fjsen.com 2012-05-03 10:26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住户 我所不知道的第8把钥匙

“您知道你们家的第8把钥匙在物业管理中心吗?”昨日,一名业主刚好来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该业主也不知道有第8把钥匙。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几名购置该小区套房的业主,都不知道还有1把钥匙。

业主林先生听说有第8把钥匙,表示有些“震惊”:“我并不记得物业曾告知留了把钥匙。”

业主陈女士也表示,她并未得到物业管理人员“关于第8把钥匙”的口头通知,她甚至不知道还有第8把钥匙。“物业留钥匙方便业主装修可以理解,物业管理中心都应知会业主。”

陈女士和林先生均表示,要去物业管理中心要回第8把钥匙。

“我们小区物业也留钥匙,但这是自愿的。”市民庄女士的新居在市区东海街道,去年才刚完成装修。她告诉记者,小区物业在交房时,就口头询问业主,是否愿意留一把钥匙在物业管理中心,以便装修时使用。征得业主同意后,物业人员还让业主签字授权,形成书面资料。

部门 已要求小区进行整改

泉州市住建局开发科科长陈成联表示,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暂留业主钥匙而未告知,是不妥的。昨日,该情况已反馈到洛江住建局,要求对小区进行整改。

昨日傍晚,孙女士所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庄小姐表示,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确实在交房时逐一告知业主,会留一把钥匙,但遗憾的是,当时并未形成书面资料。“我们已电话通知各个业主,让他们到管理中心签《钥匙寄放同意书》。”

律师

物业留钥匙 应经业主同意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张传江律师表示,开发商基于委托合同,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移交钥匙,物业公司若自留钥匙,应告知业主并应征得业主同意。若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那么行为就存在瑕疵,违反了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约定,是违约行为。

张律师表示,若违约行为造成业主严重损失,业主有权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假如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已履行告知义务而业主予以否定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开发商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过错行为,也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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