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逼色诱嫖客设局“仙人跳” 失足女获刑3年
早报讯(早报记者 吴水保 黄祖祥)因欠款300元被威逼引诱,四川邻水县女子邓某参与设局“仙人跳”,以低价按摩为由骗嫖客到租房后,由刘某等4人(均另案处理)带刀具冲进房内,抢走被害人钱财。昨日,邓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欠款300元 被威逼色诱嫖客
自小父母离异,上初二时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的邓某只身来晋江务工。邓某在火车上认识了好客的江西女子刘某,因身上没钱,刘某热心地拿了300元给她:“小钱,你就尽管用吧。”
去年2月1日晚,热情的刘某带着邓某到青阳一租房,引见给朋友“光头”等3人。“介绍好生意给你,把嫖客带到租房内,你借机溜开到附近等我们,其他事情我们来做,欠她的钱就不用还了。”4人“开导”邓某。
当场回绝的邓某被“光头”狠狠踢了一脚。“只是骗人进来,不会有其他损失啊,做一两次,不然300元就一直记在账上,他们还会打你。”刘某歪心尽露。邓某在威逼引诱下,答应试试。
第二天晚上8时许,刘某给邓某化了浓妆,几个人来到青阳莲屿社区一小巷,准备开工。
两次作案 清查行动中落网
“要不要按摩啊?只要30元。”来此寻乐的杨某反问怎么按摩。“要怎么样都可以。”邓某回答。两人来到附近事先准备好的租房。
随后,邓某借口要出去下。一打开门,“光头”和另外两名男子带着棍棒刀具冲了进来。“把东西都交出来,不然刀子不长眼。”3人从杨某身上抢走5100元现金。
几分钟后,杨某再次回到该租房附近。“看见那3个男子在乐滋滋地数钱,我就追过去,被他们跑掉了。”杨某又往前走,意外发现站在墙脚等待同伙的邓某。“我抓到她后,就送到派出所。”
一个月后,因证据不足,邓某被改为监视居住。
去年11月10日下午1时许,邓某在这伙人的利诱下,以相同的手法,抢走受害人江某现金5800元、黄金戒指一枚及手机、银行卡等物。
去年12月27日,警方在清查行动中,在陈埭镇一旅馆内抓获邓某。
晋江法院认为,案发时邓某未满18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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