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百姓呼声 > 正文

前夫将孩子了送人 母亲凭20年前字条来晋江寻子

qz.fjsen.com 2012-05-09 09:27  陈世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拿着一张20多年前的字条,湖南一位49岁的母亲李美燕,带着儿子的照片,千里赶来石狮寻子。她的儿子叫赵俊旗,如今应该年近30岁,母子俩20多年没见面了。

李美燕说,她以前的名字叫李美华,来自湖南永州市祁阳县浯溪镇光明村1组。1987年8月,她和前夫赵梅生离婚,儿子跟了前夫。离婚2个月后,前夫把儿子送了人,从此断绝了联系。不久前,李美燕从前夫的母亲手中,拿到了前夫当年送走儿子时留下的字条。

“福建省晋江县石筛镇前朗大队邱长安”——这张字条保留还算较完整。按照字条上的地址和姓名,李美燕赶到石狮,向警方寻求帮助,可得来的消息是,灵秀镇前廊村并没有邱长安这个人,石狮唯一一个叫邱长安的人在鸿山镇。鸿山镇东埔边防派出所民警说,他们找到了邱长安,但根据实地走访,以及当地村委会及周边群众的说法,这个邱长安没有收养过孩子,1987年,邱长安仅19岁,也没有收养小孩的可能性。

“我不图别的,就想看看儿子高矮胖瘦,长啥模样,日子过得怎么样。”李美燕很焦急,她说,字条来之不易,希望知情人士能提供线索,帮她圆上这个梦。

如果有知情者,请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告诉我们。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