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特大网络赌博涉案20亿元 32人开赌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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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杰网 5个月涉赌20亿
昨日,石狮法院一审宣判,32人获刑;网站创建者被判刑6年罚750万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5月26日讯(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周文迪 许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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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老板王某在石狮市区一家高档酒行喝茶时,经人介绍,拿到了一个名为“豪杰网”的网址和代理账号、密码,点点鼠标,打打电话,巨额资金在网上流进流出,之后他挥金豪赌,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这只不过是通过“豪杰网”进行豪赌的冰山一角。
2010年间,晋江男子洪某和他人合办了这家赌博网站,通过赌球、“六合彩”和“百家乐”,吸引大量晋江、石狮老板,或为代理发展下线抽头盈利,或直接参赌,仅有据可查的5个多月里,投注金额超过20亿元。警方于2010年11月25日突击抓获数十人。
昨日,本案在石狮法院一审均以开设赌场罪,对32名涉案人员进行宣判,洪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50万元,其余股东、代理商、管理人员等31人一审获刑6年至1年9个月不等,其中有26人获判缓刑。
43万租服务器 请人管理网站
2008年3月10日,今年37岁的洪某刑满释放,之前他因绑架罪被晋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出狱后,洪某开始经商。
觉得生意难做,洪某一直在寻找“发大财的捷径”,在2009年10月,他与黄某(另案处理)合谋利用互联网开创赌博网站,通过发展下线代理接受他人网上投注的方式,从中牟利。
之后,洪黄二人,前后投入43.4万元,请广东的刘某为他们租赁服务器,开了赌博网站“豪杰网”(又称“金龙网”),同时请刘某负责该网站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等事项。
2010年3月,洪某、王某等5人联合另外4人(均另案处理)合伙出资成立“公司”,利用已开创的“豪杰网”赌博网站开始组织赌博活动。
据介绍,该“公司”股份分为100股,其中黄某等7个人按比例占有股份,洪、王二人不占股份,不过,洪、王二人可先抽取“公司”盈利的15%后,剩余部分再根据股东各自股份占比进行分配。
当年6月,为了扩大规模,洪某又纠集了3个老板入股参与网站利润分成,并将“公司”股份扩大至110股,多的股份由新股东分配,之前7股东的占股比例不变。
金字塔式管理 每人分工明确
洪某创办的赌博网站,以当年的南非世界杯比赛和世界各国的足球联赛,以及“六合彩”、“百家乐”为赌博标的,上下线之间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结算投注和输赢的钱,整个赌博网站的管理呈现“金字塔”状。塔尖为洪某及其他“股东”,两腰为各级代理商,底部则是那些被招揽来的会员,即参赌人员。
同时,无论是网站开创者还是代理商,在实施网络赌博时,都有专人负责财务、赌资结算,有人负责做报表,有人负责招揽会员参赌。
与此同时,洪某还先后雇佣了七八个人帮助管理网站,有人专门负责同下线代理商对账及开设下级账户等事项,有人专门负责同下线结算赌资,有人专门负责网站维护,这些受雇人员只拿工资,不参与分成。
代理及参赌者多为晋石老板
据知情人士透露,通过层层发展,这个赌博网站仅代理层就有20多人,普通参赌会员数据则难以统计。整体上看,无论是股东、代理层还是普通的参赌会员,年龄多为30岁到40岁左右的晋石从商老板,有私人企业,也有个体商户,代理商以返点、抽成牟利,参赌的会员,下注少则几万元,一般几十万元,多的时候甚至以数百万计。
2010年11月25日,泉州市公安局开通统一收网行动,一举端掉了这个特大网络赌博团伙,仅一天之内就抓获涉案的股东、代理商近30人。
而据法院查明,多个代理商在短短5个多月里,投注的金额多数为七八百万元,而有好几个代理商的投注金额则以千万计算,从而使得整个赌博网站的总投注金额巨大。
“在被警方取缔时,网站报表和截图可查的数据,只能追溯到2010年7月12日,如足球赌博从2010年7月12日至11月22日,共接受投注1882080163.4元;六合彩赌博从2010年10月14日至11月22日及另外三期共接受投注161405104元;百家乐赌博从2010年7月26日至11月22日共接受投注392061元。”本案法官解释,仅有据可查的总投注额就超过20亿,而这家网站从2010年3月份就开始运作,其间还有很多投注无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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