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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判决首起集资诈骗案 “会仔头”诈骗230万

qz.fjsen.com 2012-05-29 16:46  王婉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4年前 “会仔头”诈骗村民230万 晋江市法院判决首起集资诈骗案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5月29日讯(记者 王婉芳)14年前,身为村里的“会仔头”,28岁的李某有个好名声,村民也愿意将钱借给她。可是她却利用名声诈骗54名村民230余万元,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者。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李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据悉,这是晋江市法院判决的首起集资诈骗案。

修建别墅、大办生日宴、全家旅游……当村民们羡慕李某一家的优越生活时,他们没想到的是李某其实并不具备这等消费能力,所用的钱全是向村民借来的。曾经在村民眼中,她是个女强人,在村里开了20多宗标会,很多村民一存下钱就交给她,参与民间标会。从1996年至1998年间,李某除了手握数百万的民间标会,还以自己鞋企准备扩建为名,向54名村民借款230余万,其中最多25万元,最少5000元。

直到1998年6月底,李某不仅没有支付向村民承诺的利息,连上门讨债的都找理由推脱,这才引起了村民的怀疑。此时,大家发现李某的鞋厂已经停产数月,而所借款项也大多用于挥霍及偿还债务。

事情败露后,李某选择了逃跑。去年11月,在逃亡14年之后,李某被抓捕归案。

晋江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罚金15万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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