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载滥伐的树木 南安一农用车司机被判刑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叶鑫 通讯员朱婷婷)他人滥伐树木,司机黄某元明明知道,还帮忙运载,这可触犯了法律。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黄某云是个农用车的司机。去年2011年10月1日,刘某福(已判刑)向陈某忠承包经营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洪林山场后,在没有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便组织人员上山砍伐。黄某元明知刘某福没有采伐许可证,仍以每百斤1.5元的运费受雇,帮忙运输砍伐的林木。
此后,黄某元驾驶农用车先后从洪林山场运输滥伐的林木给他人,共计31.58吨。去年10月20日,警方在山场查获黄某元用农用车装载的林木8.45吨。黄某元前后获利不到1000元。
今年2月14日,黄某元主动到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
法院认为,黄某元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他人滥伐的林木而予以运输,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罪。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此前,他已预交了这笔罚金。
相关新闻
- 2012-04-11误砍他人树木当柴火卖 石狮一农妇被刑拘(图)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