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24岁女子游泳溺水致脑死亡 泳池无营业执照

qz.fjsen.com 2012-06-08 07:43  俞志村 陈邵珣 谢明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李小姐处于脑死亡状态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6月8日讯(记者 俞志村 陈邵珣 谢明飞)前日下午5时半许,泉州市区水岸假日小区内的蓝星盾游泳池,24岁的泉州人李小姐游泳时溺水,目前处于脑死亡状态。李小姐的家属质疑游泳池施救有问题。

昨日,清源派出所有关负责人称,李小姐确系溺水导致脑死亡,事发的蓝星盾游泳池没有营业执照。

游泳溺水脑死亡 家属质疑未施救

前晚,一位匿名的小姐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报料此事。她自称是李小姐的朋友,当时一起去的蓝星盾游泳池,每票15元。

她说,事发时她没和李小姐在一块儿游;半个小时后,发现李小姐溺水;她和一名同伴大喊救命,现场3个救生员在岸上聊天,没人去救;她们和泳池里的一名陌生男子,才一起将李小姐救上岸的。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解放军180医院急诊科,李小姐住在重症监护室。医生介绍,李小姐送到医院时,呼吸心跳停止,已经脑死亡。经过抢救后,恢复了呼吸心跳。

李小姐的父亲等人说,李小姐5岁起就学习游泳和跆拳道,身体非常好。是游泳池救生员没有施救,才导致李小姐溺水后脑死亡,蓝星盾游泳池对此要负责任。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