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提醒:如何防范“加盟类合同诈骗”
东南网6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庄小能 通讯员 泉公宣)夏季来临,天气越来越热,泉州市民投资经商、“二次创业”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针对投资客的诈骗也屡见不鲜。同时,炎热的天气也让广大市民越来越“露”,衣服穿得少了,佩戴的金银首饰也就格外显眼了,夏季是抢夺首饰案件的高发期,针对这两项犯罪,泉州市公安局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加盟类合同诈骗“四部曲”要警惕
泉州市公安局提醒广大投资客:加盟类合同诈骗犯罪主要有“四部曲”,值得警惕。
一是成立公司:不法分子事先踩点,在城市繁华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开办公司的场所,然后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通过中介代办进行虚假注册成立公司,或者直接购买空壳公司。
二是投放广告:通过电视、广告公司等途径发布虚假广告,宣称只需1万元至5万元就可让加盟群众“在家当老板”,每年的利润可达“数十万元”。委托加工回收的产品种类繁多,如节油器、戒烟灵、净水器、电热水龙头、气血循环机、生物蛋白酶等。
三是签订合同:诱骗群众签订加工回收产品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设置陷阱,以定金、设备款、培训费、加盟费等名义骗取受害人钱财。
四是拒收成品:加盟者将加工好的产品交回公司时,公司技术部人员往往以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为由少收甚至拒收产品。
据悉,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先后侦破以加盟代工为名的合同诈骗犯罪案件团伙13个、公司40余家;捣毁犯罪窝点9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受骗群众遍布23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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