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一个冒失人驾驶3部农用车 11年车祸夺3命
此前两起车祸
已分别导致一人死亡
8年前的5月,刘某国就因驾驶农用车夺命一条被判刑。
2000年5月7日中午12时许,刘某国无证驾驶闽g00521农用货车,从德化县城关经土厝格,往春美乡方向行驶。在305线141公里处,由于出车前没有关好车厢门,致使车厢门突然甩出,撞到骑二轮摩托车反向行驶的曾某斌,造成摩托车损坏,曾某斌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德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随后认定,刘某国负事故全部责任。
后经调解,刘某国赔偿被害人亲属几万元。法院判刘某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在刘某国的记忆深处,2000年那次肇事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倒霉运。
2003年11月19日晚上11时,刘某国驾驶闽c50067农用车,行驶在省道307线南安洪濑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唐某庆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唐某庆死亡、乘客唐某烈重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南安市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国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04年5月份,南安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刘某国有期徒刑两年,并需赔偿死者和伤者的经济损失10多万元。
这也是目前三次交通肇事案中,刘某国被判得最重的一次。
庭上受审 夺命三条
自称“歹命,再也不碰车”
今年6月11日,德化法院开庭审理刘某国第三次车祸案。面对法官的讯问“以前出了两起车祸,死了2个人,为何还敢开车”,刘某国回答说,很倒霉,真“歹命”。
第一次出车祸被判刑后,很长一段时间,刘某国不敢开车,但先前付出的赔偿金还没还清,只好硬着头皮再干老本行,不料再次出车祸夺命一条。“赔了10多万元,又要坐牢。”刘某国悔不当初,然而出狱后,已50多岁的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顾家人相劝,又开起了农用车。与前两次不同的是,2009年,他申领了驾驶证。“万分小心,还是逃不过霉运。”不到两年,第三次车祸降临。
三起车祸,三条人命,刘某国赔了几十万元,现在已是穷得丁当响。
“这次判刑后,等把剩下的5.5万赔偿款付清了,就再也不摸农用车,再也不开了。”
刘某国这回彻底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