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杀死富婆追踪 凶手之母被判还50万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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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债未了 已还25万元认定为利息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朱宗法)由于无力偿还欠下的100万元巨额债务,黄某添竟杀害债主王某丽,将其抛尸江中,并抢走被害人身上数十万元现金。2010年9月17日,本报第5版关注了这起杀人抛尸案。今年4月17日,黄某添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然而,人死债未了。这个曾备受社会关注的杀人抛尸案,因被害人家属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使得双方家属再次在法庭相遇。目前这场官司有了新进展,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被告黄某添的母亲王宏华(化名)应向被害人家属偿还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6月25日,法院已将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手中。
借条被撕毁 案情扑朔迷离
面对一张撕毁的借条,如何定案?泉州中院在今年4月27日对本案进行第一次公开审理,双方家属委托代理人出席了庭审。
庭审现场,黄母代理人出示了五张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查询存款单及银行客户回单,以此证明儿子先前已经向被害人汇了25万元欠款,并且坚称被害人家属并没有提出借款有约定利息,这笔钱应当认定是在偿还本金,实际欠款总额应为25万元。而被害人家属则始终认为,双方有约定利息,25万元应当属于利息。
借款真相扑朔迷离。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庭审重要物证的借条早在作案现场被撕毁。这笔借贷事先是否约定利息,黄某添支付的25万元究竟是本金还是利息,庭审现场充满疑问。此时,已经没有充分的实物证据来还原当时事实,唯一能确定的是双方当事人至少一方未能尽述事实。就在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之时,早期的两份法庭庭审质证笔录道出了这笔借款的真相。
质证还原真相 本金未还子债母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黄某添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其承认在2010年3月5日向王某丽借款50万元的事实。借完之后,黄某添多次通过转账方式支付25万元。2011年11月18日、12月13日,某区法院在对本案分别进行庭审及庭审质证时,黄某添及其身为借款担保人的母亲均供述认为这些款项是支付利息,现在又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是偿还本金,因此,这些款项认定为偿还利息。
在有力的证据面前,本金与利息之争尘埃落定。今年6月15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黄某添母亲王宏华应向被害人家属偿还50万元本息并承担相应的案件受理费。依照法律规定,如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原告当事人之一彭隆(化名,系香港居民)于30日内,其他原审当事人应于15日内向泉州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就是说,最晚截至7月26日前,原审当事人如果没有提出上诉,此次一审民事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血案回顾
男子嗜赌冥币还债
勒死债主抛尸江中
年仅23岁的男青年黄某添,家底颇丰。因自己经营的烟酒公司管理不善且平常好赌,他最终欠下了百万债务,但始终没有向经商的父亲求助。
2010年9月10日,黄某添将身为同学母亲的债主王某丽,以还债为名骗至泉秀街盛世融城的一处套房内,用冥币及少量钱伪装的50万元“现金”交给对方,骗回借条后撕毁。随后,王某丽清点还款,发现被骗。两人随即发生争吵和扭打。黄某添将王某丽按倒在地,猛掐她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他买来塑料袋、塑料桶等物,将尸体捆绑包裹,装入塑料桶中抛尸晋江。
泉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黄某添死刑立即执行。今年4月1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泉州中院依法宣判,黄某添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被害人家属还同时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黄某添及家属偿还借款本息。案件因原告家属系香港居民,属涉港商事纠纷,故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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