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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省外科技型同行 信息企业最高补千万元

qz.fjsen.com 2012-07-10 11:25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邱和军)正在崛起的泉州信息产业再迎政策利好。近日省政府出台政策,总部和税收都在福建省内的信息产业骨干企业,成功并购海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的,按核定后并购金额的10%和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年内实现销售额超万亿元

省政府提出,争取到2015年全省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万亿元,着力培育计算机和网络、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LED和太阳能光伏、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物联网等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2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实现亿万目标,坚持项目带动。从2013年至2015年,省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的基础上适当增长,重点支持软件人才引进培养、软件公共设施建设、软件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软件产业化重大专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行先试示范应用等。

企业上市补助封顶100万元

骨干企业将获得大力支持。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电子信息企业,以企业上年度新增部分的10%、15%、20%奖励企业。对上年度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当年度“三税”比上年度增幅达30%以上的电子信息企业,其新增“三税”30%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30%予以奖励。对主导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骨干企业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我省将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设立不低于4亿元的福建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基金重点投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性的初创型、种子型企业,并积极申请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的支持。统筹省级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对成功上市或买壳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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