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 套牌报废车罚2000元
昨日下午5点30分至昨晚10点,警方在东泽路设卡检查,K2277的套牌车被拦下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24日讯(记者 尤燕姿 吕波 文/图)昨日下午5时30分至10时,泉州市交巡警支队机关成立六个整治组,对中心市区主要道路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即二轮摩托车超载、逆向行驶、不靠右侧车道行驶、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非法营运、无牌、套牌、假牌、报废车辆或外地车牌进入中心市区行驶等。
套牌报废车暂扣车辆罚2000
昨晚8时许,在市区湖心街与东泽路交叉路口,民警查获了一部套牌摩托车,车牌为闽CK2277。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这部车已于去年11月份达到报废期,原车型是一辆天虹女式摩托车。该摩托车车主因套牌被处2000元罚款,扣12分,暂扣车辆。
同一路口,民警又连续查获了4部已达到报废期的摩托车。而在市区学府路外国语中学门口,一部闽CC3106的摩托车,本应在2006年就已报废,但驾驶人还驾驶了6年。对于驾驶报废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将处500元罚款,吊销驾照,扣留车辆强制报废。
不少市民认为车辆虽然达到报废期,但车身外观还很新,车辆还可以驾驶,不知车辆的性能其实已经老化。民警提醒,已达到报废期的摩托车,其安全性能达不到标准,容易发生故障引发事故,车主应主动报废,避免不应该的意外。
准驾不符可处行政拘留15日
在学府路,民警查获了一部闽C1M493的女式摩托车,司机洪先生出示驾驶证时,机动中队童警官发现,洪先生的驾驶证是小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洪先生辩称,原有摩托车驾驶证,考小车驾驶证时注销了。
因准驾不符,洪先生面临罚款300元,扣12分,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洪先生愕然不解,表示不知道准驾不符的处罚这么严重。随后,民警暂扣了他的摩托车。
在丰泽广场路口,另一整治组主要查处出租车违停上下客。在田安北路往南方向,一辆出租车停在公交站岗亭下客,导致紧跟其后的公交车无法停靠,有的停在后面鸣喇叭,有的拐入超车道让乘客上下客,这部出租车随即被拦下检查。对于违停上下客的出租车,将被处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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