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为宣传夏季防溺水知识 晋江深沪边防拍微电影

qz.fjsen.com 2012-07-27 12:15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导演”边防民警小朱在给小演员说戏。

□花絮

小演员在拍摄抓螃蟹这一组镜头时,“假戏真做”地在石缝里找起了螃蟹。其中一名小演员,手指头不慎被螃蟹夹出血了。坚强的他并没有哭,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包扎好伤口后,带伤“上阵”坚持拍完了戏。

昨天拍摄现场还来了“亲友团”。三个小演员的妈妈,还有安海成功小学许琳老师和本报小记者曾若珩,他们特地来给小演员做“后勤工作”,帮他们撑太阳伞,提衣物、水壶。

“妈妈,你看我捡到一只贝壳了,滑滑的,你看。”肖荣权举起一枚白色的贝壳,兴奋地向妈妈展示。肖荣权的妈妈微笑说:“小孩子就喜欢到海边玩,每次一放假,他就吵着让我们带去海边,这次拍摄地点刚好在海边,把他高兴坏了!”

□互动平台

本报新浪官方微博@晋江经济报微直播了此次拍摄活动。拍摄活动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支持,有网友为拍摄出谋划策,也有网友为没赶上“围观”而表示遗憾。

@晋江今日有雨:专业摄像、专业演员,边防官兵很给力啊,希望多一些这样的团队,宣传安全知识。

@攀径:要多角度表现没有大人照顾的小朋友自己在海边玩是很危险的,可以考虑拍摄小朋友落水,然后警察叔叔跳入水中救人的情景,这样更有震撼力。但安全一定要放在第一位!

@阿猫家的柑子:小演员好可爱,相信他们的卖力演出能给其他小朋友起到警示作用。加油!

@歆瑶6545:这个夏天希望不要再有那么多悲剧发生了。生命诚可贵啊。

@神爛:可惜啊,人不在晋江,不能杀过去围观,混个路人甲……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