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一市民家里炖菜人出门 小疏忽险酿成大火

qz.fjsen.com 2012-08-02 12:27  彭建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炖菜的锅无人看管酿火灾 图片来源:东南早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2日讯(记者 彭建文 通讯员 张榜魁)锅里还炖着排骨,李女士却急急地出了门去逛超市。结果,炖锅“发火”冒烟,蹿出窗户,幸有路人发现,及时报警,制止了一场火灾。前晚8时许,这一幕发生在泉州市区碧水湾小区。

李女士家住二楼。参与抢救的小区物业保安介绍,事发后,他们先从窗外扑火,还好炖锅火很小,只是浓烟多,火势很快得以控制。随后赶来的消防人员,拆门进屋,关掉了液化气。

丰泽消防提醒,最近一个月来,丰泽辖区有5起火灾,都是业主在厨房一时疏忽造成的。市民出门前,一定要记得检查室内的用电用火情况,及早消除隐患。

相关报道>>>

住户出门逛超市 厨房炖菜酿火灾

早报讯 (通讯员张榜魁 记者苏勇 文/图)前日晚上8时,市区坪山路碧水湾小区2楼一厨房突然冒出滚滚浓烟,房内没有灯光,无人在家,而冒烟的厨房还不时出现火花,情况十分紧急。正从附近经过的一男子发现情况后,立即告知物业,并拨通了119报警电话。

据了解,住户李女士本想借炖菜机会出去逛逛超市,没想到炉子经过长时间的燃烧后,逐渐起火并冒出滚滚浓烟,幸好厨房窗户没关,冒出浓烟后被路过居民发现。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