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石狮一对年幼姐弟逛街走散 民警帮忙助其回家

qz.fjsen.com 2012-08-09 07:17  柳彩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8月9日讯(记者 柳彩霞 通讯员 郑建华)父母到晋江看房子,将5岁的儿子交给9岁的女儿照看,父母不在家,姐弟俩外出逛街,不想姐姐半途与弟弟走散,所幸被市民发现并及时报警,民警随后将两姐弟带回派出所。

据湖滨派出所民警介绍,前日下午6时许,市民报警称农贸路附近一个小男孩在哭,应该是跟父母走散了。接到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正在哭泣的男孩抱上警车。

当问男孩家人的情况时,男孩只是一个劲地哭,却不开口说话。无奈之下,民警现场走访了附近居民,一家服装店的老板表示,之前有看到这个男孩跟一个女孩子走在一起,心想应该是姐弟俩一同外出走散的,两人似乎刚走散,女孩应该还在附近。

得知这一信息后,民警带着男孩在农贸路、步行街一带找寻,终于在步行街找到哭着寻找弟弟的女孩,随后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女孩也说不出父母的名字,所幸记得其父亲的联系方式。随后,民警电话联系了姐弟俩在晋江的父亲。

当晚9时,在晋江的苏先生赶到湖滨派出所将儿女接回家。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