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女子遇骚扰公布"色狼照" 律师:小心侵犯隐私权

qz.fjsen.com 2012-08-10 08:4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黄晖/绘)

还记得电影《搜索》的情节吗?高圆圆主演的叶蓝秋,因在公交车上未给老人让座还出语轻佻,被拍下后上传网络,引来人肉搜索,牵连数人命运……

昨日上午8时左右,市民陈小姐跟往常一样,搭乘21路公交车上班。没想到,车上一男子不断地伸出“咸猪手”,对她进行骚扰。

一番争吵后,陈小姐用手机拍下男子照片并上传微博,想让大家“认识这个色狼”,引来网友围观。

若遇类似情况,该不该将对方形象上传网络呢?

□早报记者 郑瑞卿

a

搭公交上班 遭遇“咸猪手”侵扰

陈小姐今年24岁,住在西湖公园附近,每天都要搭乘21路公交车到客运中心站附近上班。

昨日上午8点左右,她从21路公交始发站上了车,选了一个车后部靠近中间过道的位置,心想可以方便下车。随后,一名男子上了车,就坐在陈小姐的边上。

陈小姐称,大概10分钟后,男子开始有意无意碰触她的手臂。“我想可能是人多,车晃动的时候正常挤碰,也没太在意。”陈小姐说,没想到男子的动作幅度越来越大,自己就将身子挪开。

男子没有就此收敛,她忍无可忍就开始朝他怒吼。男子一开始还顶嘴:“车上人这么多,你也好意思这么说……”

两个人在车上理论起来,其他乘客或视而不见或单纯看热闹。随后,男子假装没听见,玩起自己手机来。陈小姐只得站起来,一直等到站才下车。“我穿衣服也不暴露,没有袒胸露背的,裙子也快到膝盖,不知道那个人怎么会……”陈小姐说。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