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商事调解员化解纠纷471起 铸就"泉州模式"
【案例一】
讲亲情 化解亲兄弟恩怨
“你不付我钱,我就不把股权转让给你。”阿泉(化名)寸步不让。
“股权未过户,我不能去办理抵押贷款,无法一次性付款。”阿城(化名)则有一肚子苦水。
其实这是一对来自南安的兄弟,兄弟俩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制衣公司,经营十几年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约定阿泉将全部股权转让给阿城,阿城在两年内分期支付款项。阿城要求阿泉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而阿泉以股权转让款还没全部拿到手为由,不愿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由此兄弟俩的关系闹僵了,双方家庭也介入其中,矛盾尖锐。一审法院多次调解未果,判决阿泉应配合办理手续,可阿泉不服,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
考虑到股权转让协议条款不明确和两人之间的兄弟关系,中院邀请南安市官桥商会会长蔡聪敏协助调解。法官和蔡聪敏一起召集兄弟俩沟通,从兄弟俩的亲情出发,找出矛盾的症结所在。原来,阿泉离开公司后没有工作,想要早点拿回钱自己做生意。而阿城又因为股权未过户,不能去办理抵押贷款,无法一次性付钱给阿泉。
在法官与蔡聪敏的共同调解下,兄弟两人达成协议:阿城提前一年付款并约定期限与金额,阿泉在签收调解书后立即将股权过户给阿城,至此兄弟俩握手言和,重叙亲情。
【案例二】
公信高 合伙双方都信得过
合伙办企业,分家时一方说公司赚了钱,要求处理合伙财产,另一方却说公司亏钱,要一起承担共同经营期间的亏损。
阿金(化名)是浙江人,2003年与晋江本地某玩具公司合作“成立”一家公司,并在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实际经营一年多。后来双方因经营事务发生纠纷,阿金向泉州中院起诉,要求对合伙财产进行处理,并要求玩具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50多万元。
可玩具公司说合资设立的公司出现200多万元的亏损,要阿金承担共同经营期间的亏损。
到底是盈是亏?面对公司合伙经营期间的这笔糊涂账,审计机构也表示无法对合伙期间的盈亏情况作出结论。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阿金多次到法院哭闹。中院民二庭通过安海法庭,与安海商会副会长、晋江市玩具同业公会会长林荣钳取得联系。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核对账目、协商解决方案。通过林荣钳与玩具公司的股东、在美国的董事长沟通后,玩具公司方面表示尽管正值金融危机,企业被海外客户拖欠大量货款,资金十分困难,但仍会积极配合法院处理此事,早日了结纠纷。
历经五次调解,最终由玩具公司一次性补偿阿金45万元,阿金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纠纷了结。
双方说调解员的公信高,他们对这个调解结果没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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