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80后”毒枭疯狂贩毒 6次贩卖119公斤
年仅26岁的王某明,却在其贩毒履历上烙下“疯狂”的印迹,短短几个月内,他伙同“马仔”王某跃六次贩卖“k粉”竟然达到119公斤。作为从犯,王某峰三次帮忙运送“k粉”84公斤。
毒枭:疯狂贩毒119公斤
王某明第一次贩毒是在2010年中秋节后的一天。在这之前,他偶然认识了广东籍男子陈某,陈某留下了联系方式,说若是需要“k粉”可与他联系。几天后,王某明拨通了陈某电话,在陈某的指导下,王某明只身跑到广东,购买了一公斤“k粉”。一部分自己吸后,他将另一小部分卖给了一名男子。随后几天,王某明再度跑到广东,这一次,他买了6公斤“k粉”,并成功脱手。尝到甜头的王某明开始以此为业,并不断物色帮手。
32岁的王某跃成为他第一个“马仔”,认识王某跃后,王某明就不再自己买毒贩毒。平常无所事事的王某跃,怀着致富的梦想,同意为王某明“办事”。在陈某的介绍下,王某明又认识了两名毒枭,每次贩毒都是王某跃接洽的。2010年12月17日,王某跃第一次到广东,就一口气买了28公斤“k粉”。王某跃将这些毒品包装好带到石狮,而王某明带着“朋友”王某峰,在石狮旧收费站处接收毒品。
凭借着频繁的走动,王某明很快找到多个销售网点,单是晋江一名男子,就一口气买了10公斤,另外还零散地卖到石狮。据王某明交代,每公斤“k粉”进价为14000元至14800元左右,卖出去的价格为每公斤19000元至20000元左右。如果量多的话,他每公斤只加价2000元。而作为“跑腿”,王某跃每次的酬劳为4000元,王某明还承担他平时的部分开销。
落网:将毒品抛出车外
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王某跃又先后三次为王某明跑腿,每次进货都是28公斤。
去年1月10日是王某明和王某跃最后一次贩毒。王某跃出发去广东前,为了筹够贩毒的钱,王某明事先让他找晋江的买家预付了21万毒资,加上自己筹集的钱,共计40万元。带上这些钱,王某跃跑到广东,顺利买到28公斤“k粉”。1月11日晚上7点多,王某跃回到石狮,在旧收费站与王某明碰头。两人将“k粉”放在后备箱后,又将车开到晋江新塘街道验货,计划贩卖出去。就在王某明打开“k粉”查验时,他发现后面有几辆车。原来,石狮警方已经查明王某明贩毒的事实。
嗅觉敏锐的王某明立即跑回车上,两人加大油门逃跑。为了销毁证据,王某明让王某跃把“k粉”一包一包扔出车外。直到扔完后,他们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分两路逃跑。当晚,王某明逃回石狮,被民警抓获。
从犯:帮忙运毒被判6年
今年30岁的王某峰是在2010年8月份认识王某明的。当时,王某峰刚失去工作,王某明免费给他“k粉”吸,虽然王某明没有告诉他自己的身份,但是王某峰说他早有耳闻。2010年12月17日,王某明去接应王某跃运毒时,王某峰也一同过去,在回来的路上,王某峰和他们一起在车里吸食“k粉”。随后,王某峰又先后两次陪同王某明到石狮旧收费站附近,接应王某跃运送毒品,参与三次运毒共计84公斤。
王某明等人落网后,王某峰立即闻讯而逃。去年9月25日,在石狮警方的动员下,王某峰向石狮警方自首。
石狮法院查明认为,王某峰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运输,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
此前,王某明与王某跃已接受法律应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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