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酒后过了4小时 南安一摩托司机查出醉驾被刑拘

qz.fjsen.com 2012-08-20 07:46  史国亮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20日讯(记者 史国亮 见习记者 苏碧蓉 通讯员 黄文兴)“酒后4小时也能查出醉驾?骑摩托车也算醉驾?”18日晚上11点多,洪某东带着酒气,骑摩托车去取钱,被交警拦下。他血液酒精含量195mg/100ml,已属醉驾。

从上周五开始,南安交警组织2场统一行动,共查处酒驾36起,醉驾17起。

洪某东自称南安石井人,今年42岁,是北京某安全防范技术研究院下属专刊驻泉的一名“记者”。他自称,因工作证已于日前被取回北京年检,他只能出示一条记录有“记者证件号BJ2012×××”的短信,表示在网络可以找到所属单位。但是,记者在“中国记者网”上查询,没有查到相关信息。

他对昨晚因醉驾被查的事表示费解。他说,周六晚上7点前,他和朋友吃饭,只喝了近3两白酒,感觉不到晕。约11点时,他接到朋友的借钱电话。当时,他想,已经过了4个小时,酒应该消化了,而且喝酒骑摩托车应该也不违法,就骑摩托车,打算到离家2公里外的石井镇邮局取钱,但刚刚到邮局路口就被交警拦住了。

经泉州市东南医院抽血检验,已身在看守所里的洪某东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95mg/100ml,已属醉驾。洪某东很后悔,表示无论怎样,都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接受处罚。昨晚,记者从交警处获悉,洪某东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刑拘。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