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滋事发泄妨碍民警执行公务 石狮8人被治安拘留

qz.fjsen.com 2012-09-03 11:37  余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9月3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施超明)近段时间,个别群众因逃避民警查处违章、酒后滋事、发泄不满、泄恨等原因,出现暴力抗拒民警依法执法、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获悉,近两个月,该大队共查处阻碍执行职务治安案件7起,治安拘留8人,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均被依法查处。

据介绍,8月27日,朱某在子芳路某酒楼因涉嫌殴打他人被湖滨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时,推搡民警致其右手臂受伤,朱某因殴打他人、阻碍执行职务被石狮市治安管理大队合并拘留14日并处罚款;8月29日,汪某在南环路钞坑路口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正在该处设卡执勤的凤里派出所民警拦下检查,汪某为逃避处罚拒绝接受传唤,反抗、拉扯执勤民警致其执勤背心破损,汪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阻碍执行职务被该大队合并拘留14日并处罚款。

针对暴力抗拒民警依法执法、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等问题,该大队有关领导表示,对于阻碍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将坚持“三从”原则,即坚决做到从速从严从重查处,快侦快办此类案件,快抓快处涉案人员,绝不姑息迁就,依法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保障了民警的执法权益。

警方提醒,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公务以及袭警行为,严重妨碍了民警正常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侵犯了民警的人身权益,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以身试法。碰到民警依法执勤,应积极配合,勿因逃避查处违章、酒后滋事等暴力抗法。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