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泉州坪山路猖狂色狼1个月犯3起强奸案 一审15年

qz.fjsen.com 2012-09-06 08:18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事发路段高架桥下一片漆黑,女孩夜间途经此地最好结伴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9月6日讯(记者 韩影 陈邵珣 黄启鹏 文/图)公安系统内部“海选”,要选出个头不高、身材较瘦、皮肤较好的警员,男扮女装,去引诱一个色狼上钩。

原来,在这之前,泉州市区坪山路成洲工业区路段高架桥下,1个月内接连发生了3起强奸案,警方分析系同一人所为,于是想出了这条妙计。

最终,经电视台专业化妆师之手,摇身变成“美女”的巡逻队员小陈,3天成功“引蛇出洞”,色狼廖某落网。

前日,廖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昨日采访了当时男扮女装的巡逻队员,还原了一段精彩的擒狼幕后故事。

案发

高架桥下连发3起强奸案

阿华(化名),今年23岁,泉州某公司职员。

今年2月24日,阿华独自一人,途经坪山路成洲工业区路段高架桥下时,突然从后侧窜出一男子,用手捂住阿华嘴巴,将其拖拽至高架桥墩下。

男子将阿华扑倒在地,对其进行猥亵。阿华奋力反抗,男子只好放弃,临走前抢走阿华200元。为防止阿华报警,对方还绑住她的手脚,并把手机扔出老远。

今年3月8日晚上7时许,这座高架桥下再发强奸案,23岁的泉州一工厂工人阿兰(化名),在高架桥下,被一男子一手捂住嘴巴,一手掐住脖子,之后在桥墩处被强奸。

同月20日晚,同一时间段同一路段,24岁的单身女子阿芳(化名),也被拖拽至桥墩下方,对方欲对其实施强奸时,发现阿芳正值生理期,被吓退逃跑。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