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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半月快速判处醉驾13人 醉驾电动车同受罚

qz.fjsen.com 2012-09-16 07:43  林春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9月16日讯(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颜硕丰)记者从石狮法院、交管等部门了解到,石狮市本月起启动“醉驾七天判决”快速处理机制,即一旦被确认为“醉驾”,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将在七天内进行判决。判决时限的提速无疑增强了对“醉驾”惩处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了解,至昨日,石狮市已有13人因“醉驾”被快速判决。

据石狮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依法惩处醉驾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月底,泉州公、检、法出台新规,决定从快、从严打击醉驾行为,即对于醉驾者,公安机关在对其刑事拘留后2天内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2天内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对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将在3天内作出判决,并对被告人作出逮捕决定。而根据“从重”原则,对醉驾者,法院将在拘役三至五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序、是否造成实际损害、悔罪态度等来量刑。

针对当前人们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比如“醉酒驾驶电动车会不会被当成醉驾判刑”、“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后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后逃逸会怎么处罚?”市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如果电动车属超标电动车,警方也将对醉驾者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如果醉驾者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驾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伺机逃跑的,也将被认定为醉驾。对于网上流传的“遇交警检查下车当场饮酒可逃避处罚”的说法,该负责人称,这种说法“不靠谱”,对于此类行为,其下车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将被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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