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设置有奖机制 举报超载酒驾最高可奖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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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公安局开展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动举报醉驾 奖500元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9月23日讯(记者 华健 通讯员 许昭明) 石狮公安局昨日发布公告,为打击涉酒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石狮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群众举报的这类行为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对涉酒驾驶机动车、公路客运车辆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举报奖励办法为: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每起奖励人民币100元;超过核定人数20%(含)以上,每起奖励人民币200元。举报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经公安部门查实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每起奖励人民币100元;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元。
市民如果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用电话举报或到就近的派出所、交警部门举报,并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以便办案民警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含节假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或手机号码,到通知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没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保证市民安全,石狮警方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欺压、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恶意举报,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骗取公私财物,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经了解,今年来,石狮警方已查酒后驾驶达813起,客车超员达82起,违法数一直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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