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全免 外贸企业省近200万
东南网-石狮日报10月2日讯(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施丽丽) 记者日前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了解到,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检验检疫部门将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此政策将惠及石狮所有出口外贸企业,预计将为石狮外贸企业节省检验检疫费近200万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今年9月12日讨论通过了《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确定八项政策措施以支持发展对外贸易,其中第四条规定: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在保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适用范围放宽至部分B类企业。进一步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免收2012年四季度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13年起执行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据介绍,此次检验检疫免征的具体收费项目是: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和其他收费,包括复验费、免验、机械取制样费、标志(标记)成本费、封识成本费、隔离场(圃)租用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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