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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诗山一户村民 家中私宰生猪扰民又未检疫

qz.fjsen.com 2012-10-13 09:31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自称

费用照缴纳 生猪未盖章

昨日凌晨3点多,记者来到社一村。在靠近山边的一幢民宅前,只见停放着小货车和六七辆置有后筐(板)的摩托车。大门开着,记者循着灯光走进去。在民宅的侧后方,有一片简易搭盖屋,里面灯火通明,有10名左右男子,其中三四人将一头放血的生猪从灶头热水中捞起,开始刮毛处理。旁边的两个猪圈,还有4头猪。

“我们一个晚上只杀两三头猪。”一名中年男子自称姓叶,是屠宰点负责人,与另外一名在忙活的老年男子系父子关系。两人主动称,镇里的屠宰场宰杀每头生猪要收费33元,那些生猪从金淘批发点批发,都是从南平等地运来的。为了省些差价,他们就直接从金淘批发点进货,每斤能省个几毛钱。屠宰点附近的屠户来拿货也比较方便。

这里宰杀的生猪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盖合格证章?“这些都是好猪肉。”两人称,在这里宰杀的每头生猪都上报屠宰管理人员,照样要上缴33元的费用。因为一天仅宰杀几头生猪,管理人员说不用开检疫单据。再者,在农村盖红色印章的猪肉,村民都会认为是饲料猪,不愿意买。

叶某表示,他的屠宰点已经经营六七年了。对于村民所称的噪声问题,他说,他家地处山边,周边民宅并不多。他带着记者走到屋外,指着几幢房子称,这些住宅主人大多是他的“亲戚”,“不会吵到别人”。

部门

私宰点非法 将组织取缔

今年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金淘镇扩大牲畜定点屠宰范围的通告》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开设屠宰场经营屠宰业,一经发现,将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予以处理。昨日下午,南安市牲畜屠宰管理站林站长表示,该户村民在家中私设屠宰场系非法,生猪未经过检验检疫。他将向上级汇报,尽快组织人员取缔该私宰点。

责任编辑:庄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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