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南环路百年古厝大火 灭火及时免去一场灾难

qz.fjsen.com 2012-10-29 07:35  张凯航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隔壁又是一废品收购点

胡先生的家,与古厝仅有一墙之隔,突起的大火,着实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我在这住了六年了,还没碰见过火灾。做我们这一行的,最怕的就是火了,一有火,整个家都得烧没了”,火起后不久,胡先生因临时有事赶回家中,才发现隔壁的古厝已经着火,他赶忙跑进家里,把原先堆在屋内的几麻袋饮料瓶搬出,接着又赶紧叫人帮忙,把家里棉被杂物一并搬到门外。

“中午,她才刚卖掉好多饮料瓶,不然火一定更大”,胡先生向记者证实,古厝内堆放的废品,确实是附近一女废品收购商的,“从好几年前开始,她就把东西放那了,不过一直也没出什么事,所以我也没在意。”

同样是废品收购商的胡先生告诉记者,每天晚上睡觉前,他都会在门口堆放的纸皮废品上洒上一层水,就是为了避免突然起火。

所幸,由于两个房子间的唯一“通道”,胡先生家杂物间的窗子周围摆放的都是金属废品,才没让火势最终蔓延,“这要烧起来,我这房子,肯定都保不住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