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晋江从严治警 故意刁难群众两次将予纪律处分

qz.fjsen.com 2012-11-06 09:59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1月6日讯(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尤志贤 庄凌龙)民警若在工作中故意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晋江警方将进行严查,投诉查证属实的,对责任民警将给予告诫。如果当事民警第二次发生此类现象,将予以纪律处分。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晋江警方将开展“促作风转变、效率提升”的大讨论活动。

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表示,大讨论将在晋江全市公安机关营造“服务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浓厚氛围。为群众办事允许容缺受理、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优则优。提高办事效率,力求做到立等可取;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等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队伍形象明显好转;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短信评价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此外,为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率,晋江市公安局还提出,大讨论期间,如发生民警故意刁难群众、工作推诿扯皮,将对责任民警进行处罚;工作找借口、执行不力的,对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给予告诫;群众对接处警工作评价“不满意”,经查实属于民警主观原因造成的,将依据相关问责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