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感情不和妻子服毒自杀 丈夫被岳母索赔逼写借条

qz.fjsen.com 2012-12-10 08:4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黄晖/绘)

妻子服毒自杀,阿信(化名)跟岳母一家结下了难以调和的矛盾。末了,他还按照岳母的要求给她写了张5万元的借条。

阿信说,两年前,父亲生病,他从外地赶了回来,陪伴在父亲的身旁日夜服侍。阿信说,他丝毫没考虑到妻子的感受,很少与她沟通,两人为此少不了吵架,最后闹得不可开交。

父亲去世后,阿信心情万分悲痛,火爆的脾气很容易点着。办完丧事后,他就赶着回去上班。看着丈夫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妻子也满腹委屈,知道丈夫去上班了,妻子一时想不开,就服毒自杀了。

阿信说,妻子去世后,岳母一家也是悲痛不已,甚至怀疑是阿信下的毒。“我要把妻子的尸体运回来办丧事,可岳母死活不同意,还要求我赔偿。”阿信说,刚开始他不同意,无奈岳母态度十分坚决。在当地两名村干部的调解下,阿信给岳母写了一张借条,内容是他找岳母借了5万元。

现在,岳母拿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要求阿信还钱。“我一分钱也没欠她,当时写借条是被逼迫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黄志明律师:法院判案依据的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事实,只讲究证据。若只有阿信单方陈述,而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即使阿信讲的是客观真实的,最后也要承担败诉结果,将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建议阿信在诉讼中申请当时在场的两名村干部出庭作证,也可试着与岳母协商,或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以证明自己当时是受到强迫而出具借条,实际上没有向岳母借款的事实。

阿信所遇情形,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较为常见。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受胁迫立写字据、借条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以免上了法庭有理说不清而承担不利后果的情况发生。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受胁迫、欺诈所签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但当事人必须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所立的借条或欠条等所谓的“债权”凭证,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