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12岁问题少年自幼无人管 盗窃“成瘾”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17日讯(记者 董加固 通讯员 蔡鹏飞 夏仰峰)泉港12岁少年炜炜(化名),短短2个月内盗窃15起,案值近2万元,盗来财物全用于购买虚拟游戏“装备”。
更令人惊讶的是,炜炜8岁起就开始盗窃,曾被警方多次处理过。然而当民警将炜炜送回家管教时,他的养父母却拒绝接收。
昨日,泉港警方向外界披露炜炜的系列盗窃案。
自幼无人管
9岁开始混“江湖”
3岁时,炜炜被养父母从海南抱养到泉港。
因学习成绩差,经常在家挨打,炜炜时常逃学,并学会泡网吧、玩网游,8岁那年,因没钱,开始偷盗。养父母发现炜炜盗窃后,都采取打骂了事。
9岁那年,炜炜开始混“江湖”,与几个孩子整天在社会上流浪,破旧房子、未装修的楼房等都是他的“家”,盗窃也成了他维系生活的手段。因年纪小,大家对他防备甚少,因此,每次作案都能得手。刚开始他主要对一些小卖部下手,偷一些零食,后来开始偷烟酒等。虽多次被抓,但因年龄未达到《刑法》处罚标准,警方只能教育后要求监护人严加管教。
今年3月,炜炜再次在泉港城区盗走一辆自行车,被泉港警方抓获,又因年龄太小放走。因担心炜炜无家可归,峰尾边防派出所罗钦警官把他带到镇区郑大妈经营的小吃店,每天为炜炜交伙食费,让他有饭吃。郑大妈知道炜炜的身世,很是同情,便收留了他,经常与他谈心,还要送他去读书。可炜炜却趁郑大妈熟睡后多次偷钱,之后不辞而别。
今年9月到11月之间,炜炜共作案15起,案值近2万元,引起泉港警方高度重视。12月10日,炜炜在泉港城区一网吧上网时再次被峰尾边防所民警抓获。
有家却难回
迷途少年何时归
炜炜多次偷盗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因不够处罚年龄,每次民警只能在对他进行一番法制教育后,放他回家,同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但是,其养父母不要他了,不论民警怎么动员,他们都一口回绝。民警虽反复叮嘱炜炜要痛改前非,但还是非常担心。
“偷盗成瘾,这些孩子很可能有心理方面的原因。”峰尾边防所教导员周电彬说,他们已向相机关部门通报这个孩子的具体情况,对炜炜采取教管措施,矫正他的行为。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都能够切实关注此类孩子的生活状况,别再让他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峰尾边防所所长黄鸿志说。这段时间,警方一直在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帮教他早日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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