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 最高补助100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28日讯(记者 林天真)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晋江市计划到2015年,将至少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以上养老机构床位的目标。同时,晋江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将提高补助标准,最高可补助100万元。
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
2015年将广泛覆盖
日前,晋江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下发《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
根据文件要求,今后,在村级敬老院或居家养老服务站基础上,晋江各村将着力建设以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为主的养老床位。到2015年,老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行政村。届时,晋江也将建成1所集社会养老、孤老供养、社会救助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社会福利中心;每个镇都将建成1所主要为五保供养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养老院。
此外,2013年起,新建镇级养老院核定床位60张以上的,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晋江本级财政将再补助建设经费100万元。同时,晋江将实行床位运营补贴,按照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200元的运营补贴。晋江计划到2015年,至少新增机构养老床位和日间照料床位1500张,基本建成覆盖全市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
新建民办养老机构
最高可补助100万元
此外,晋江市对民办养老机构,除减免相关税费外,补助标准也有提高。
晋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晋江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仅补助1000元,每年运营补贴600元。2013年1月1日起,新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张以上的,晋江市财政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60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用房属租房,且租用期限在5年以上、核定床位在50张以上的,晋江市给予每张床位补助3000元,分5年拨付,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取得工商登记、核定床位数50张以上的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补助2000元,补助金分3年按比例到位,且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接收社会老年人入住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200元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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