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社保补贴3月1日起发放
本报讯 (记者 叶舒雯 通讯员 张伟强)记者从市劳动就业中心获悉,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将于3月1日起正式发放,总发放金额779.3万元,惠及下岗失业人员3849人。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人数3426人,发放金额427.9万元;医保补贴人数3286人,发放金额351.4万元。
届时,符合申领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市区新华南路91号泉州市劳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申领。此次资金发放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的每个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据悉,为维护下岗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市于2004年出台优惠政策,对持有《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自行到社保个人窗口缴交社保的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正常缴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目前,我市市直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已累计发放8年,累计发放19758人次,累计总发放资金25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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