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一旅客携百万元黄金入境 未进行申报被查扣

qz.fjsen.com 2013-03-12 08:21  郑友贤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海关查获的黄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12日讯(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崔仪 胡海豹 文/图)境外的黄金便宜?入境可别带太多。

昨日,海关关员在检查从香港入境的旅客行李时,查扣一名泉州籍女性旅客携带未申报的金条20条、金元宝30粒,净重共计3124.78克,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该旅客交代上述黄金制品是她在香港某金行购买的,准备带回来给儿女作为聘礼及嫁妆。

厦门海关提醒,入境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重量超出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须向海关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相关批准件,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予以征税放行,或者旅客选择退运处理;情节严重者,海关缉私部门将依法立案并进行相应处罚。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