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经济新闻 > 正文

泉州各地将设价格调节基金 新增1至3家平价商店

qz.fjsen.com 2013-03-13 07:45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 赵轲)12日,记者从全市价格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泉州市将继续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推进电价改革和水价改革,完善价补联运机制,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完成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增长3.5%左右的控价目标。

稻谷最低收购价或将提高

平价商店给市民带来了极大实惠,也成为平抑物价的重要抓手。今年,泉州市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持续推进平价商店建设,进一步扩大平价商店的覆盖面,各地都将增加1—3家平价商店。

为有效稳价控价,泉州市还将做好重要主副食品的价格调控工作,密切跟踪猪粮比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生猪调控预案,会同粮食等部门落实有关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的政策,并做好蔬菜价格的平抑工作。

实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泉州市将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将按用户性质为主分类改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落实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及脱硫脱硝电价考核制度;全面推行钢铁烧结机/玻璃炉窑差别电价。

水价方面,将推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改革,出台高耗能重污染行业差别水价政策,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低保对象价补标准将提高

为降低食品价格波动对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的影响,泉州市对低保对象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实行挂钩联动机制,目前的发放标准为: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涨幅超过8%(含8%)但不超过10%时,城市低保户每人10元;涨幅超过10%(含10%)但不超过13%时,城市低保户每人20元;涨幅超过13%(含13%)但不超过16%时,城市低保户每人30元;涨幅超过16%(含16%)时,城市低保户每人40元。

今年,泉州市将降低门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及时发放补贴资金,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各地均将设立价格调节基金

泉州市将进一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市场秩序,重点开展涉农、医药、教育、旅游等专项价费检查,继续在中心市区及各县(市、区)推行农贸市场挂牌明码标价制度。

另外,泉州市还将进一步丰富价格管控手段,管好用好价格调节基金,推动4个未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县(市、区)尽快设立,确保全市各地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