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各地将设价格调节基金 新增1至3家平价商店
本报讯(记者 赵轲)12日,记者从全市价格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泉州市将继续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推进电价改革和水价改革,完善价补联运机制,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完成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增长3.5%左右的控价目标。
稻谷最低收购价或将提高
平价商店给市民带来了极大实惠,也成为平抑物价的重要抓手。今年,泉州市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持续推进平价商店建设,进一步扩大平价商店的覆盖面,各地都将增加1—3家平价商店。
为有效稳价控价,泉州市还将做好重要主副食品的价格调控工作,密切跟踪猪粮比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生猪调控预案,会同粮食等部门落实有关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的政策,并做好蔬菜价格的平抑工作。
实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泉州市将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将按用户性质为主分类改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落实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及脱硫脱硝电价考核制度;全面推行钢铁烧结机/玻璃炉窑差别电价。
水价方面,将推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改革,出台高耗能重污染行业差别水价政策,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低保对象价补标准将提高
为降低食品价格波动对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的影响,泉州市对低保对象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实行挂钩联动机制,目前的发放标准为: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涨幅超过8%(含8%)但不超过10%时,城市低保户每人10元;涨幅超过10%(含10%)但不超过13%时,城市低保户每人20元;涨幅超过13%(含13%)但不超过16%时,城市低保户每人30元;涨幅超过16%(含16%)时,城市低保户每人40元。
今年,泉州市将降低门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及时发放补贴资金,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各地均将设立价格调节基金
泉州市将进一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市场秩序,重点开展涉农、医药、教育、旅游等专项价费检查,继续在中心市区及各县(市、区)推行农贸市场挂牌明码标价制度。
另外,泉州市还将进一步丰富价格管控手段,管好用好价格调节基金,推动4个未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县(市、区)尽快设立,确保全市各地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
- 2013-01-30石狮8个平价商店销售点授牌 保障食品价格稳定
- 2013-01-282012年泉州中心城区14家平价商店补贴40.6万元
- 2013-01-27到平价商店买菜 市民“明显感觉便宜多了”
- 2012-12-21泉州开设167家平价商店 降价让利超过1500万元
- 2012-12-01泉州第三产业项目进展顺利 前十月增加值增7.2%
- 2012-08-26泉州平价商店面世近一年 让利群众14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