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小两口闹离婚互相推诿 女儿遭遗弃街头独自哭泣

qz.fjsen.com 2013-03-14 08:24  华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父亲让步 暂时把孩子领走了

小丽到底是被谁扔在路边的?

林警官还专门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还原真相是,小丽并非自己走失,而是双方亲人相互推诿后,一起撇下孩子离开的。

原来,前晚,蔡先生和其母亲用摩托车载着小丽到五星金盛花园附近,而蔡小姐一亲戚就在斜对面开宠物店。在监控中,蔡小姐的亲戚和蔡先生母子互相争吵,之后双方很快离开,小丽就站在店门口哭,然后就有市民报警。

也就是说,小丽父母双方都在撒谎,正是他们把小丽扔掉的。

“父母这种做法太荒唐了,如果拒绝抚养孩子,两人均会触犯法律。”林警官说。

最终,蔡先生让步。昨日傍晚6点,在福利院呆了快20小时的小丽才被接走。蔡先生同时说,要马上起诉离婚,看法院判决由谁抚养。

律师:造成严重后果将追刑责

这对父母的做法不仅荒唐、不人道,而且可能触犯刑罚。

福建康泽律师事务所解晓非律师表示,如果双方父母亲因为闹离婚,故意不抚养、看管孩子,是一种遗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现实中,一些家长遗弃孩子的理由也很多,如借口离婚而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的;有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的;有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子女等等。但不管什么理由,只要应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也有能力抚养却拒绝抚养,后果严重的,都涉嫌犯罪。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