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秘自贸区协定实施三年 泉州对秘鲁出口超亿美元
东南网3月19日讯(通讯员 王晓蓉 苏金发 本网记者 谢玉妹) 记者从泉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以来,自贸协定对促进泉州与秘鲁贸易增长明显,泉州对秘鲁出口呈持续增长态势。
据统计,2010年3月至2013年2月,泉州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对秘鲁出口商品达4000批、货值1.19亿美元,其中自贸协定实施第一年,共出口1207批、3179.4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9.45%和61.13%;第二年共出口1228批、3931.1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74%和23.64%;第三年共出口1565批、4795.8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7.44%和21.99%,连续三年出口额均增长20%以上。 近年来,中秘双边贸易呈现较大幅度增长。秘鲁是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7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则是秘鲁第2大贸易伙伴。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内容全面的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两国关系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后,秘鲁对原产自中国的全部货物将分为14类实施关税减让,其中约占秘鲁降税产品税目总数62.71%的产品在《协定》生效即可享受零关税待遇,其他原产于中国的产品也将分类分阶段逐步降低关税。最终,秘鲁将对来自中国90%以上的产品种类10年内逐步实施零关税的优惠政策。在我国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凭借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在降税安排中获益。
为全力帮扶泉州市出口产品获得秘鲁关税减让,增强产品竞争力,泉州检验检疫局大幅简化原产地签证程序,创新企业和产品分类管理、无纸化签证等便捷模式,为企业提供“随到随签、立等可取”等精细化服务,3年来共为泉州输秘产品签发中秘自贸区原产地证530份,金额1919万美元,按平均优惠关税10%计,可为企业减免关税近200万美元。
泉州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泉州出口秘鲁商品原产地签证比例率仍偏低,尚有较大空间和潜力待挖掘,希望更多企业重视和关注中秘自贸协定,积极向检验检疫部门申领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充分享受秘鲁的关税优惠和通关便利待遇,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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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秘自贸区协定实施三年 泉州对秘鲁出口超亿美元
本报讯 (记者吕斯达 通讯员王晓蓉)记者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以来,自贸协定对促进泉州与秘鲁贸易增长明显,泉州对秘鲁出口呈持续增长态势。据统计,2010年3月至2013年2月,该局共检验检疫对秘鲁出口商品达4000批、货值1.19亿美元。
“其中,自贸协定实施第一年,共出口1207批、3179.4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9.45%和61.13%;第二年共出口1228批、3931.1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74%和23.64%;第三年共出口1565批、4795.8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7.44%和21.99%,连续三年出口额均增长20%以上。”该局相关负责人称,主要出口商品为鞋类、服装、餐厨具和机电产品。以2012年3月—2013年2月为例,泉州鞋类、服装、餐厨具和机电产品分别对秘鲁出口3449.37万美元、426.04万美元、226.56万美元和191.8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50%、98.85%、32.07%和65.63%。
近年来,中秘双边贸易呈现较大幅度增长。秘鲁是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7大贸易伙伴,中国是秘鲁第2大贸易伙伴。《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后,秘鲁对原产自中国的全部货物分为14类实施关税减让,其中约占秘鲁降税产品税目总数62.71%的产品在《协定》生效即可享受零关税待遇,其他原产于中国的产品也分类分阶段逐步降低关税。最终,秘鲁将对来自中国90%以上的产品种类实施零关税的优惠政策。三年来,泉州检验检疫局共为辖区企业签发中秘自贸区原产地证530份、金额1919万美元,按平均优惠关税10%计,可为企业减免关税达191.9万美元,大大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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