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一名三四岁的脑瘫儿昨日被遗弃在泉州东湖公园

qz.fjsen.com 2013-04-29 13:17  苏碧蓉 陈斯红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被遗弃的脑瘫儿,不时露出笑容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9日讯(记者 苏碧蓉 陈斯红 陈晓婷 黄谨 通讯员 康伟强 文/图) 昨日上午,东湖公园迎来一群郊游的小朋友,欢笑声溢满了每个角落,可公园的“戏波茶社”一角,有个男孩独自静坐,陪着他的,只有一个黑蓝色背包。

他是谁?为什么落单?一名游客将男孩的情况转告公园保安。

保安调看监控后,还原了男孩入园经过:上午7点12分左右,一名戴着棒球帽的男子,抱着他进入公园主大门,走到二公亭附近后放下男孩。但因监控死角,后来便没了下文,且因棒球帽遮挡,看不清那个带男孩入园的男子相貌。

保安随后报警,东湖派出所介入调查。经泉州市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确诊,男孩是个三四岁左右的脑瘫儿。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见到了这名被遗弃的男孩:他眼神比较呆滞,穿着干净的衣服,一个人静坐在病床上,歪着脑袋看天花板,偶尔露出笑容。

他随身的背包里,只有一块毛毯、几件衣服和一些尿布,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昨天中午11点多,医务人员与东湖派出所民警,共同将男孩送至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家人、有亲情,对孩子的成长才是最好的。”东湖派出所民警说,希望借广大读者的力量,帮他找到父母。

如果您有孩子父母的线索,可以向东湖派出所提供,也可以拨打本报热线968111或新浪微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