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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学生信息诈骗家长 四诈骗犯一审获刑13年

qz.fjsen.com 2013-05-16 12:12  廖海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5月16日讯(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林镇中)昨天,石狮法院一审判决案犯何某、王某、林某、林某某4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每人处罚金20万元。

43岁的何某和29岁的王某都是台湾人。2011年上半年,两人在一次老乡聚会中,认识了陈为民(音)。陈为民得知两人当时都处于无业状态,便给他俩指了条赚钱的路子——他提供学生的个人信息,何王两人负责电话敲诈勒索。“陈为民”再给何某、王某提成。

2011年9月1日,两人在石狮玉辉路租下一层民房。并雇来林某和林某某,让他俩拿着“陈为民”提供的个人信息,电话敲诈学生家长。

林某、林某某每天都随机拨打家长的电话,谎称绑架其孩子,要对方在一个小时或者更短时间内将赎金汇到指定账号中。北京的王女士接到电话后就立马信以为真,一下子被骗去了10万元。

家长在汇款过后,很快会发觉上当受骗,陆续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去年4月17日,石狮警方协同各地公安经侦部门,定位到何某4人在石狮的位置,将他们抓捕归案,

何某等人被抓后,他们口中的“陈为民”仍然在逃,目前仍不知所终。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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