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集中受理 2984户家庭进入初审

qz.fjsen.com 2013-05-30 07:3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热词:泉州保障房申请

保障房受理是否成功可上网查询

东南网5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 通讯员 薛斌)泉州中心市区保障房受理已结束。泉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相关人员提醒,请已拿到社区受理回执单的2984户申请家庭,登录www.qzjsj.gov.cn查询是否受理成功。若名单没有你的名字,没收到市住建局发出的告知短信或联系方式有改的申请户,请及时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22178919)。

接下来的审核工作,社区初审,街道复查,住建、民政、工商、税务、社保、交警、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再联合审查,对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及拥有的房产、车辆、存款、股份等资产进行审核、公示。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再通过电脑摇号,排出轮候顺序,并按轮候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相关报道>>>

泉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集中受理 2984户家庭进入初审

本报讯(记者 王朝晖)记者昨天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2013年度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集中受理有效申请家庭已经进入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复查阶段。

4月25日至5月24日集中受理期间,共有4364户申请家庭登录“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注册,其中2984户申请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到社区受理,308户申请家庭主动撤销申请,另有1072户申请家庭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完整的资料或自行注册后因不符合保障条件没有到社区受理。

本次2984户(鲤城区2081户、丰泽区879户、泉州开发区24户)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受理的有效家庭中,意向申请廉租住房387户、公共租赁住房580户、经济适用住房826户、限价商品住房1180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户。属于本市户籍的申请家庭2422户,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家庭562户,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家庭占有效总申请户的18.83%。

目前集中受理工作已完结,在社区初审、街道复查、公示后,将由住建、民政、工商、税务、社保、交警、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对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及拥有的房产、车辆、存款、股份等资产进行审核、公示。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再通过电脑摇号,排出轮候顺序,并按轮候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为避免遗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其网站(http://www.qzjsj.gov.cn/)上提供2984户有效申请人名单,供申请人查阅。如果你已拿到“受理回执单”(回执单的时间段在201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但名单上没有你的名字,请及时联系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电话:22178919。本次集中受理的有效家庭,市住建局也将逐户发短信告知,如未收到短信或联系方式有改变,请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